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今天畫T恤的時候突然想到一件事──

小時候不都有「我的志願」這種作文題目嗎?就算沒寫過這種題目,也多少會被大人問「你長大以後想做什麼?」。老實說,我究竟寫了什麼,回答了什麼,已經想不太起來了,大概可能是「老師」一類的,順應大人心裡希望的這種回答。但我心裡想的是,我有沒有可能成為畫家?我有沒有可能成為作家呢?

那個時候的我,單純地以為喜歡畫畫就該成為畫家,而喜歡寫作就該成為作家。也是,才國小的年紀,根本還不曉得其實喜歡做一件事,你跟那件事的關係可以有很多種,不一定要成為什麼家,也不一定非得要以它為生不可。

那個時候的我其實也還不明白,寫作是怎麼回事,畫畫是怎麼回事。一直到就讀大學時,甚至到了大學畢業以後,我好像才漸漸明白這兩件事。

而在我越來越明白的過程中,我好像也一點一點地以她們為業了。

不是畫家,也不是作家。而是寫著自己想寫的東西,畫著自己想畫的,然後足以為生。這樣想想突然覺得自己真是他媽的太幸福了。我應該享受這件事,而不是感到焦慮才是。

不過關於焦慮,這與個性有關,仔細分析起來也有點複雜。但簡單來說應該是自己太貪心了,或者說不夠果斷。

寫和畫都需要完整且安靜的時間。一天是很難早上拔蘿蔔下午修繕新家晚上大家一起吃飯然後回到家以後,還能有畫和寫的時間與狀態。我不是天才我做不來。而一旦安排出時間來畫和寫又總是太貪心,我總是一篇文章寫得比預期得久,畫T恤也是。

這樣嘮嘮叨叨地究竟在唸些什麼給自己聽呢?其實就是不要急,沒有照著自己的安排走也就算了,又沒人催你。

前兩天畫的怪手、稻子、鳳梨;今天的楊桃。







──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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